许可项目:食品生产,豆制品制造,家禽屠宰,粮食加工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餐饮服务(仅限核定且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或审批的分支机构经营);餐饮管理;农副产品的收购及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销售:肉类、蔬菜、水果、水产品、食品(须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或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蔬菜、水果和坚果加工,鱼糜制品及水产品干腌制加工(冷冻海水鱼糜生产线除外),水产品冷冻加工,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3000吨/年及以下的西式肉制品加工项目除外),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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