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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国兴街道办国兴大道68号海南省歌舞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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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创作室的战略规划,制定年度创作计划、项目预算及实施路径,推动舞台艺术核心业务的创新与落地; 2.牵头重大艺术项目的策划、创作与执行,统筹团队完成剧本、音乐、舞美、导演等全流程工作,确保作品质量与艺术水准; 3.负责创作团队的建设与管理,包括人才选拔、培养、绩效考核及激励,打造专业化、创新型创作队伍; 4.对接市场需求与政策导向,推动“以文塑旅、以旅彰文”融合发展,探索科技赋能文化创作的新模式,提升作品的社会影响力与市场价值; 5.建立健全创作室管理制度、流程规范及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协调内外部资源(如公司各队室、集团公司、合作机构、政府部门等),保障项目高效推进。 任职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文艺方针政策,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强烈的文化自信和社会责任感; 2.具备深厚的艺术素养和行业洞察力,熟悉舞台艺术的表现形式,有国家级、省级重大艺术项目核心创作或管理经验者优先;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艺术管理、音乐舞蹈、文化创意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艺术专业职称者优先; 4.具备优秀的创意策划能力、资源整合能力及项目管理能力,能独立带领团队完成从创意构思到成果落地的全链条工作; 5.具有5年以上文化艺术领域创作或管理经验,其中3年以上同等管理岗位经验,有国有文艺院团、省级文化企业相关岗位经验者优先; 6.熟悉文化产业政策及市场规律,具备市场化运营思维,能平衡艺术价值与商业价值; 7.具有较强的领导力、沟通协调能力及抗压能力,能高效统筹跨部门协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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