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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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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国兴街道办国兴大道68号海南省歌舞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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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1.制定中心年度教学计划、课程体系改革方案,统筹艺术考级、竞赛、展演等核心目标达成; 2.推动教学标准化建设(如教案模板、教学评估体系),确保教学内容符合国家美育政策导向; 3.制定《教学质量督导管理办法》,定期组织听课评课、教学研讨会,整改问题闭环率100%; 4.牵头研发特色课程(如非遗传承课程、艺术科技融合课程),年度新增精品课程≥2门; 5.制定招生策略,提供教学成果数据支持(如学员考级通过率、参赛获奖率); 6.协调外部资源(如艺术家、高校专家)建立合作,每年举办高水平艺术讲座/大师课; 7.监督教学安全规范(如舞蹈教室器械安全、声乐课用嗓保护); 8.打造“教学研一体化”团队文化,组织内部教学案例评选,输出可复用的教学经验;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大学及以上学历,艺术教育、管理类相关专业优先; 2.5年以上艺术教学经验,其中3年以上教学团队管理经验; 3.中共党员优先,无违纪违法记录,具备较强的政策敏感度。 4.能结合企业定位制定教学发展规划,精准拆解目标并推动落地; 5.熟悉艺术教育行业趋势,对课程产品迭代、教学模式创新有独到见解。 6.擅长激发教师潜能,具备冲突协调与决策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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