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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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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国兴街道办国兴大道68号海南省歌舞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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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1.服从机构指挥和安排,根据教学计划,完成日常授课任务; 2.参加舞蹈教学培训及舞蹈教研活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 3.每周积极配合教务老师进行家长沟通工作; 4.按时按量点评学生家庭作业,每周每班一次家庭作业的布置; 5.协同教务老师完成学员上下课的安全接送工作,确保学员的到校离校的安全问题; 6.每月做好学员成长记录,并上传教务管理系统,每月教师工作总结表以及家长沟通表的填写和上缴; 7.负责编排演出比赛节目并带领学生演出; 8.配合上级安排做各项招生工作。 任职要求: 1.舞蹈专业院校毕业,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专业艺术院校舞蹈表演经历、具备一定水平的教学能力; 2.持舞蹈教师资格证,有创编能力者优先; 3.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文艺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形象气质佳,热爱教育,善于与孩子及家长沟通; 5.有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责任心、积极进取; 6.政治素质好,大局意识强,有良好的服务意识; 7.对教学质量及教学安全认真负责;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吃苦耐劳,完成中心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遵守中心规章制度,服从中心调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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