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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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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国兴街道办国兴大道68号海南省歌舞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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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1.根据剧本和导演的要求、结合角色、剧目风格等因素,为演员设计并制作各种面部和身体造型; 2.参与演员角色形象的化妆造型设计,对妆造给出专业性意见及建议,完成人物塑造的最佳效果; 3.做好化妆工具、头饰等物品的保存整理工作,定期检查化妆物品,确保其质量和安全; 4.参与剧目演出现场的化妆监督和化妆效果的控制,保证演出效果的质量; 5.与外部化妆服务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协调化妆师资源,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6.不定期对集团内部相关人员进行妆造业务有关培训; 7.参与其他相关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任务。 任职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妆造相关的工作或实习经验,有剧组、舞台剧跟妆工作经验优先; 2.熟悉各种化妆用品、用具的性能、特点和使用方法,能掌握一定夸张造型的特效妆容技巧优先; 3.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一定的艺术鉴赏力和学习能力,能够不断适应新的创作需求; 5.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上述任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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