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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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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国兴街道办国兴大道68号海南省歌舞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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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1.根据集团发展战略,研究制订集团及所属院团剧目、节目、演出活动创排规划和年度创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统筹指导集团及所属院团剧目、节目和演出活动创排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创排更多叫好又叫座的艺术精品; 3.建立健全集团部门规章制度,统筹做好各二级中心考核工作; 4.参与研究制订集团自制剧目、节目以及演出活动的创排方案和预算; 5.配合集团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市场服务、剧目节目和演出等产品宣发营销工作; 6.负责统筹、指导演职员队伍日常管理工作; 7.参与其他相关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任务。 任职要求: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能够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忠诚勤勉,中共党员优先; 2.身心健康,能够适应高强度创作生产工作; 3.大专及以上学历,戏剧与影视学、艺术管理、文化产业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一般应具有艺术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热爱文艺事业,熟悉舞台艺术创作全流程,具有大型国有文艺院团5年以上创作生产或管理经验优先; 5.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监督管理、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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