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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招聘7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由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处、上海市人大理论研究和宣传中心共同组织实施。 一、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上海市人大理论研究和宣传中心是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直属的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和宣传,配合做好全过程人民民主最佳实践地建设,人大系统新闻宣传,《人大月刊》编辑出版,“上海人大网”、人大新媒体平台建设,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作风过硬,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综合素质较高,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敬业和协作精神,无不良行为记录。 2.外省市户籍非应届毕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3.招聘的对象必须是参加2025年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合格人员,达到本市平均合格分数线157分。 4.具备招聘岗位相匹配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工作责任感及良好的沟通能力。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招聘简章》。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9日17∶00止。 2.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提供下列报名材料(电子版): (1)身份证(正反面); (2)上海户籍证明或上海市居住证(外省市户籍报名人员); (3)学历证明及学位证明; (4)2025年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单; (5)应聘登记表(公告末附件下载); (6)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或其它相关材料。 请以“应聘岗位-姓名-分数”的格式命名邮件标题,发送至邮箱:rendazhaoping@163.com。 3.特别告知: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当依据公布的报名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确认本人符合报名条件。如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处、上海市人大理论研究和宣传中心,将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会收到面试通知。未进入面试环节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1.面试:根据资格审查情况,从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岗位职数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面试现场再次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方可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政治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以及团队合作意识等,综合判断与岗位的匹配程度。面试以主考官提问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4∶6的比例,最后确定综合成绩(面试分数低于60分的,不予确定综合成绩)。 2.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的拟录用人员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如若体检不合格者或者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将不予录用。 3.考察: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学习工作经历,以及应聘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如有考察不通过的,将不予录用。 4.公示: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它事宜 一经录用,招聘单位将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聘用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老师 邮箱:rendazhaoping@163.com 邮件标题:应聘岗位-姓名-分数 电 话:021-23112264 上海市人大理论研究和宣传中心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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