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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环境卫生管理,提升新港街环卫保洁质量及垃圾分类成效,根据工作需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以下简称:新港街道环监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卫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 (一)招聘岗位:环卫工人5名,主要从事环卫清洁、垃圾收运、垃圾分类等岗位,具体工作内容由新港街道环监所安排。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和服务意识较强,具备履行职责的独立工作能力; (二)爱岗敬业,热爱环卫事业,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服从管理,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三)男性53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 (四)需接受六天工作制及节假日加班; (五)无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没有参与非法组织; (六)同等条件下,有驾驶证C1及以上牌照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止,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2.报名地点:新港街道环监所(海珠区江怡路222号,联系电话:020-34267957); 3.报名方式:有意者需本人到上述地址报名,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无犯罪记录证明、本人近期正面证件彩照2张。 (二)面试 由新港街道环监所组成面试考核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的综合能力进行考评,具体面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通知拟录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费自付,入职后体检费可报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录用 按规定实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 四、待遇和管理 参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意见》(穗府办规〔2024〕3号)文件规定执行,按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保、医保及住房公积金等,聘用人员按规定享受节日慰问、健康体检等福利。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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