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考核时间(初定)
灭火员:11月25日-11月27日
驾驶员:11月27日-11月28日
每天8:30-9:00、14:30-15:00检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入场考核。
(二)考核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西洲中路61号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重型机械工程救援大队。
(三)招聘考核项目
1.灭火员:1000米、单杠引体向上、心理测试、面试
2.消防车驾驶员:1000米、单杠引体向上、心理测试、面试、路考
(四)招聘考核流程
1.资格审查及检录。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审查检录。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及以上学历需另外提供有效《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并打印);③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④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⑤《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附件2,填写并签名);⑥《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告知书》(附件5,签名盖指模);⑦2张小一寸免冠蓝/白底照片。
2.体能考核。具体标准详见《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基础体能考核标准》(附件3),请自备运动服、运动鞋。
3.心理测试。按照心理测查SCL-90标准进行。应聘人员使用手机(手机号码须与报名登记号码一致,电量充足)扫码登录系统进行测试。心理测查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4.路考。应聘驾驶员岗位者需进行路面驾驶技术考核,直角转弯(30分)、侧方位停车(30分)、通过连续障碍(40分)。路考成绩低于80分,不予录用。
5.面试。面试官根据应聘人员的入职动机、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形象气质等方面进行评分。面试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6.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应聘人员在所有项目考核完毕后,接到考核合格通知的应聘人员及其直系亲属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具体步骤如下:
🔹省内应聘人员【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流程】打开“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搜索“无犯罪记录证明”,查看“无犯罪记录证明办事指南”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流程”,“开始办理”,人脸识别验证,填写信息(申请用途类型:就业),上传资料,提交申请。
🔹省外应聘人员则自行前往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政治考核,由公安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或政治考核意见。相关证明材料在录用报到当天递交。
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不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