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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办中小学2025年11月计划公开招聘教师454名

2025年11月26日 阅读 4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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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深圳市公办中小学2025年11月计划公开招聘教师454名,具体岗位见《招聘岗位表》。应聘人员可通过深圳市教育局网站(http://szeb.sz.gov.cn/)、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sz.gov.cn)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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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办中小学2025年11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面向社会人员).png



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关要求


  • 报考人员身份


(1)以下人员既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也可报考面向社会人员招聘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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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国家统一招生的2026届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②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6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③2024年1月1日至报名首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部门认证。


④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2025届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非在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⑤2024、2025年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⑥正在参加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以上④至⑥列明的报考者均须于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其他人员只能报考面向社会人员招聘的岗位,并于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 报考学历


(1)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其中,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得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必须以最高学历专业报考。报考社会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


(2)非深圳市户籍的应聘人员须取得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



报名要求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

(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请于

2025年12月1日9:00至12月5日16:00

登录“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报名

(网址https://hrsspub.sz.gov.cn/nptmis/)

 报名事宜详见

《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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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png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2025年12月3日10:00后系统将公布一次无人报考的岗位(如没有无人报考岗位,报名期间将不公布),12月8日10:00后系统将公布各岗位报名总人数。


(二)参加笔试确认


应聘人员须于2025年12月9日9:00至10日16:00登录深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12月24日10:00后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考场规则详见准考证。市教育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教育类考题按三个不同学段的招聘岗位命制:分别为高中与职校、初中、小学。具体参见《招聘岗位表》。


共考两科,一科为客观题,一科为主观题,最终笔试成绩=(客观题成绩×50%)+(主观题成绩×50%);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教师职业素养和教学实施要求。笔试内容范围及考试大纲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查询。


(二)笔试时间


2025年12月27日(星期六)

9:00-10:30 客观题

14:00-15:30 主观题


(三)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在深圳市,考场将实行随机分配,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四)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统一公布,应聘人员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笔试合格线由市教育局统一划定,应聘人员可于2026年1月26日后登录深圳市教育局网站查询。


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拟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面试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计划于2026年3月20日前在深圳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办法将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官方网站另行公布。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须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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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的基本材料

①本人报名表;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25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或“研究生处”的章亦可。

复审时无法开具的,由上述单位开具证明代替)、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加盖教务处章);

④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如岗位要求);

⑤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2.社会人员应提供的基本材料

①本人报名表;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④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如岗位要求);

⑤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3.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已经离岗的可开具离岗证明)、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以及其他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材料(如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国(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


(2)岗位要求英语、职业资格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的可提供大学英语相应等级考试425分以上的成绩单,专业英语八级证书)。在官方语言是英语的国家留学2年以上的留学生,报考具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岗位的,可不提供相关证书,但须提供留学证明资料。


(3)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4)在国(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6年毕业生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在办理报到备案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规定的港澳居民报考的须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复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只是对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审核,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确定并通知获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见面试通知书),并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组织及面试形式


面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入围面试人员须凭本人面试通知书有效居民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按要求参加面试。本次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人员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结合考试情况划定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在考试结束后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布。


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入围体检人员。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工作结束后,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上公布。



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在深圳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结论由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用人单位成立不少于两人的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与聘用


由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程序在主管部门、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招聘单位根据管理权限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相关薪酬待遇。


因考生原因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未办理聘用备案的,取消聘用资格,确有正当理由,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



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 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 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试用期



招聘单位应当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其中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且与招聘单位订立聘用合同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十一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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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及有关附件,对照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除另有规定外,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25年12月1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其中,普通高等院校2026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的,须承诺在2026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6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的,须承诺在2026年12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现专业技术职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关系请见《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


(三)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5年12月1日,可按自然年或学年计算,其中的教学经历指学校教学经历(经深圳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或审批的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经历,可视为相应学段相关学科的任教经历)。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不予计算。


(四)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当在规定的日期前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六)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进行处理。


(七)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九)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深圳市教育局:http://szeb.sz.gov.cn/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sz.gov.cn/


(十)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报名期间可致电招聘岗位所属主管部门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12月1日至12月5日9:00-12:00、14:00-18:00。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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