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四)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为2025年、2026年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定向和委托培养)。国(境)外院校毕业生应为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学制1年及以上留学回国人员。
(五)应聘人员应以最高学历进行报考,最高学历应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并且学习成绩优良,最高学历期间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其中,非北京生源需符合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相关要求;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符合北京市留学人员引进条件及落户条件的相关要求。
(六)应聘人员需在报到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否则不予接收。
(七)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八)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九)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