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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辅助用工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工单位及招聘岗位 (一)用工单位 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招聘岗位 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3人。具体岗位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 请本人于2026年1月日5至1月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携带报考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四楼人事绩效考核科(大兴区瀛海镇瀛海路2号4层417房间)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材料包括: 1.《报考申请表》(详见附件2); 2.户口簿首页(集体户口的需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均须复印); 4.学历相关材料: ①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具有港澳台地区及国外学历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打印); 5.无犯罪记录证明(“北京警务”微信小程序可线上办理); 6.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材料。 (二)考试 采取面试、笔试和技能考核的方式,实行综合成绩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中面试成绩按照40%的权重计算,笔试成绩和技能考核成绩按照各占30%的权重计算,总分不到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阶段。每个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人选。 (三)体检和考察 每个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录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工资待遇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本次报名、考试、录用资格。 (二)考生务必在报名时正确填写联系电话,并确保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笔试、面试、成绩等有关事项将通过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发布,请及时关注。 咨询电话:010-69279775 张老师 附件1: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招聘临时辅助用工报名表.doc 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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