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报考程序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初审与资格复审三个环节。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可于2026年1月4日9:00至1月8日16:00,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beijing.gov.cn/),在网页顶部点击进入“个人办事”--“个人登录”,选择“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申请前,应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有关步骤和提示,认真阅读报名协议,如实、规范录入个人相关信息,完整、清晰上传能够证明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相关证书、证件、证明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
报名时须上传以下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报考人员可提前进行准备: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须在有效期内,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学历学位证书;
3.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推荐表上须明确标注毕业生的培养方式(统招、非定向等)、生源地、学历、学制和毕业时间;如推荐表中未明确以上信息,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经毕业院校教务主管部门盖章的已修全部课程的成绩单;
5.留学生须上传学位证明和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以及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
6.北京生源和社会人员须上传本人居民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
7.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
8.招聘岗位要求具有专业方向的,须提供方向证明;
9.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以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
10.经本人签字的《应聘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详见附件2,下载打印签字后扫描上传)。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依据报考人员在“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提交的个人信息、相关附件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在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结束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及时查询网上资格初审状态,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
现场审核时间:2026年1月12日9:00—14:00
现场审核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A103会议室(丰台区看丹健康科技产业园)
参加资格复审并通过审核者,方可进入后续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