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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现将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大数据中心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二)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实守信,品行端正,遵规守纪。 (三)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四)应届毕业生,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即: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2025年、2026年)的高校毕业生,及2024年离校未就业(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且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毕业生。毕业生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注:限38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开除学籍的、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受处分期间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须于2026年3月23日(周一)上午9:00—3月27日(周五)下午17:00期间,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beijing.gov.cn/,在网站顶部点击“个人办事”,选择“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本单位参加2026年度北京市第一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每名应聘人员限报考1个岗位。报考人员需根据自身情况、意向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稳慎报名。 在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结束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并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状态,如有疑问,可联系各招聘单位咨询。 1.如实填报《北京市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需打印并手写签字后再转化成PDF格式提交; 2.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如为集体户口,还需提供加盖主管部门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近期免冠蓝底一寸照片(以上材料作为报名表的附件); 6.其他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材料。 注:照片需提供JPG格式文件,其他材料需提供PDF格式文件。 (二)打印准考证 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请于2026年4月14日(周二)上午9:00至4月18日(周六)上午9:30登录“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面试 1.笔试时间定于2026年4月18日(周六)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信息及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网站上(https://ybj.beijing.gov.cn/)发布的笔试通知为准。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测试应聘人员的公共基本能力,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合格方有资格进入面试环节。 2.笔试成绩发布:将在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网站上(https://ybj.beijing.gov.cn/)公布。 3.面试人员、时间及地点在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网站上(https://ybj.beijing.gov.cn/)发布。面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和岗位匹配度等。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70分。 4.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1:5的,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5.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在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网站上(https://ybj.beijing.gov.cn/)公布。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四)体检 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完成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 (五)考察 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到考察对象所在院校进行考察,审核人事档案,与有关同志谈话,核实相关情况,了解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学习能力等。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网站上(https://ybj.beijing.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三、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公布的信息。 (二)应聘人员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联系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拟聘用人员需提供岗位招聘所要求的证书原件,如不能提供,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安排参加招聘笔试、面试环节,因自身原因未能参加下一环节的,本人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应后果。 (五)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具体服务期限由聘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形式的参考用书或培训。 (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者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1.体检、政审、考察不符合要求; 2.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 3.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 4.拟聘用人选不能按时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5.提供虚假材料; 6.其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情形。 咨询电话:010-55529033 附件: 1.北京市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 2.北京市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3月18日 附件: 1.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 2.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来源: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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