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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华乐街道办事处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范围 (一)招聘人员岗位及人数:经济发展办合同制人员1名; (二)岗位职责:主要从事华乐街经济发展办的相关工作; (三)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备工商管理、经济学、金融学、会计学、统计学等经济相关专业; (三)具有较强招商暖企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独立完成经济相关工作,有一定的文字撰写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应用软件; (四)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优先聘用: 1.具有会计、统计从业资格证或以上的; 2.具有流利英语口语沟通能力;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条件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请自行下载填写《华乐街经济发展办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时间:2026年4月7日至4月10日工作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清明节假期不现场报名)。 1.报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麓苑路49号三荣大厦二楼华乐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办公室224室。 2.报名方法: (1)现场报名时应聘者必须持本人简历、报名表、学历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的原件(验视用)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 (二)资格条件审查 统一对报名者进行简历初筛,符合初步条件者,则以电话的形式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不符合者则不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采用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3.参加面试考生应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面试,超时未能参加面试即视为放弃。 (四)体检 1.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和面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参加体检人员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的规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合格考生入职后统一办理报销; 3.对于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可从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其他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 (五)公示和聘用 1.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越秀区信息网公布(网址:https://www.yuexiu.gov.cn/ )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3.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或在接到聘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未能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可从未被聘用的、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顺序确定)。 四、工资待遇 街道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按广州市基层编外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 (二)身份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 (三)本公告由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83492235、83592693;联系人:黄小姐、曾小姐。 受理时间:2026年4月7日至4月10日工作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清明节假期不现场报名)。
文章来源:华乐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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